六月新规:为快递“瘦身”定指标
六月新规:为快递“瘦身”定指标
六月新规:为快递“瘦身”定指标原标题:占(zhàn)平台内经营者总量近六成,6月1日起管理规范实施
自然人(zìránrén)网店监管难题如何解(政策解读·问答)
农家特产从(cóng)田间地头直达城市餐桌,设计师独家定制手作陶艺……近年来,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快速发展,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(zǒngliàng)的近六成(liùchéng)。网店数量快速增长背后也暗藏隐忧:有的因(yīn)平台入驻和管理标准不一,导致部分网店虚假注册,维权“找不到人”;有的违规行为监测处置(chǔzhì)不足,导致“三无”产品、虚假发货(fāhuò)、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发,劣币驱逐良币;有的退出管理随意,导致卖假货、刷单炒信后直接“跑路”,消费者投诉无门。
6月(yuè)1日起,市场监管总局《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正式实施,作为(zuòwéi)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,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,填补自然人网店管理制度规则的(de)空白。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,本报记者采访(cǎifǎng)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。
问: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监管发现哪些突出问题,促使出台专门规范?
答: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是(shì)指通过网络销售(xiāoshòu)自产农副产品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、零星小额交易(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)等类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,在稳增长、促消费(xiāofèi)、保就业、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但是,由于自然人网店免予登记,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、信息公示、运营检查、违规行为监测处置、权利(quánlì)救济(jiùjì)、退出平台等方面,管理标准不统一,发生问题后(hòu)往往找不到人、查不到事,难以(nányǐ)有效追责。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(xuānchuán)、消费者被侵权、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。这些(zhèxiē)问题既不利于自然人网店进一步发展壮大,也不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,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。
为促进(cùjìn)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,以推荐性标准的(de)形式(xíngshì),推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。
问:《规范》如何(rúhé)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(nán)题?将如何解决网店“跑路”后,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?
答:《规范》适用的网络交易平台,既包括传统货架电商(diànshāng)(diànshāng)(diànshāng)平台,也包括直播电商、社交电商、二手电商等新型电商平台。通过构建(gòujiàn)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“四个统一”管理框架,系统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。
统一入驻标准,源头保障(bǎozhàng)网店真实性。细化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的信息(xìnxī)采集与审核,要求(yāoqiú)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经营者身份信息,对自然人姓名和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一致性审核,推动解决(jiějué)自然人网店的主体真实性问题,保障交易安全。
统一运营规则,规范网店(wǎngdiàn)经营行为。细化自然人网店展示(zhǎnshì)要求,保障(bǎozhàng)消费者知情权。细化平台(píngtái)信用评价及评价信息管理制度,禁止删除、更改、假冒消费者评价信息。细化平台违规行为监测制度,要求平台对销售假冒伪劣、虚假(xūjiǎ)宣传、虚假发货等行为主动排查、及时发现并处置报告(bàogào)。对自然人网店保护消费者不力的,可根据平台规则,调查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。
统一退出(tuìchū)机制,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。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平台信息公示义务,要求关店必须提前30天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,给(gěi)消费者维权保留(bǎoliú)足够时间。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交易保障要求,明确平台应督促自然人网店在公示期内履行完发货、退换货、维修等(děng)义务,避免网店“人去楼空”后消费者维权无门(wúmén)。
统一数据报送标准,提升监管和维权效能。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记录保存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管理信息、向市场监管部门(jiānguǎnbùmén)报送数据,发挥数据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和维权效率中的(de)作用。
问:如何平衡规范(guīfàn)管理与鼓励小微经营者发展之间的关系?
答(dá):坚持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(guǎnlǐ)并重。一方面,落实细化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,通过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运营检查(jiǎnchá)、网店展示、知识产权管理、合规管理、违规行为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,划出自然人网店经营“红线”和合规边界,引导自然人网店守法经营。
另一方面,从稳(wěn)主体、稳就业角度,创新提出信用正向激励、救济与援助等鼓励扶持内容(nèiróng)。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。对(duì)信用评价好的自然人(zìránrén)网店,给予营销活动支持等场景优先或者简化(jiǎnhuà)流程、减免(jiǎnmiǎn)技术服务费或佣金等激励措施,扶持优质网店。提供权利救济与援助。鼓励平台为自然人网店协助调解纠纷、因不可抗力原因履约困难时采取救济措施、进行专项补贴等。注重宽严并济。要求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违规行为先纠正(jiūzhèng),综合考虑违规情节情形等,梯次(tīcì)化采取提醒告诫、限期改正、公示警告、权限限制等处置措施,避免“小过重处”。
问:依据《规范》,自然人开店步骤(bùzhòu)和(hé)流程有什么变化?会不会增加合规成本?
答:《规范》按照“最小必要”原则,统一了各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入驻(rùzhù)的信息采集和审核标准,便利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。要注意的是(shì),自然人姓名与网店提现银行账户如不(bù)一致,将无法(wúfǎ)开办网店。该要求是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身份信息义务的细化,未增加守法经营者的合规成本。
问:《规范》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和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的经营负担?
答:《规范》遵循市场规律,尊重平台经济特点和(hé)经营(jīngyíng)主体(zhǔtǐ)自主经营权,聚焦自然人网店发展(fāzhǎn)和监管中的(de)关键问题,一方面增强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,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平台企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协议规则、管理举措,将之上升为(wèi)标准(biāozhǔn),推动提升平台合规治理水平。有利于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,提升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水平;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,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;有利于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。《规范》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,未增加强制性义务(yìwù)。

原标题:占(zhàn)平台内经营者总量近六成,6月1日起管理规范实施
自然人(zìránrén)网店监管难题如何解(政策解读·问答)

农家特产从(cóng)田间地头直达城市餐桌,设计师独家定制手作陶艺……近年来,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快速发展,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(zǒngliàng)的近六成(liùchéng)。网店数量快速增长背后也暗藏隐忧:有的因(yīn)平台入驻和管理标准不一,导致部分网店虚假注册,维权“找不到人”;有的违规行为监测处置(chǔzhì)不足,导致“三无”产品、虚假发货(fāhuò)、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发,劣币驱逐良币;有的退出管理随意,导致卖假货、刷单炒信后直接“跑路”,消费者投诉无门。
6月(yuè)1日起,市场监管总局《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正式实施,作为(zuòwéi)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,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,填补自然人网店管理制度规则的(de)空白。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,本报记者采访(cǎifǎng)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。
问: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监管发现哪些突出问题,促使出台专门规范?
答: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是(shì)指通过网络销售(xiāoshòu)自产农副产品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、零星小额交易(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)等类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,在稳增长、促消费(xiāofèi)、保就业、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但是,由于自然人网店免予登记,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、信息公示、运营检查、违规行为监测处置、权利(quánlì)救济(jiùjì)、退出平台等方面,管理标准不统一,发生问题后(hòu)往往找不到人、查不到事,难以(nányǐ)有效追责。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(xuānchuán)、消费者被侵权、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。这些(zhèxiē)问题既不利于自然人网店进一步发展壮大,也不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,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。
为促进(cùjìn)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,以推荐性标准的(de)形式(xíngshì),推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。
问:《规范》如何(rúhé)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(nán)题?将如何解决网店“跑路”后,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?
答:《规范》适用的网络交易平台,既包括传统货架电商(diànshāng)(diànshāng)(diànshāng)平台,也包括直播电商、社交电商、二手电商等新型电商平台。通过构建(gòujiàn)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“四个统一”管理框架,系统解决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题。
统一入驻标准,源头保障(bǎozhàng)网店真实性。细化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的信息(xìnxī)采集与审核,要求(yāoqiú)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经营者身份信息,对自然人姓名和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一致性审核,推动解决(jiějué)自然人网店的主体真实性问题,保障交易安全。
统一运营规则,规范网店(wǎngdiàn)经营行为。细化自然人网店展示(zhǎnshì)要求,保障(bǎozhàng)消费者知情权。细化平台(píngtái)信用评价及评价信息管理制度,禁止删除、更改、假冒消费者评价信息。细化平台违规行为监测制度,要求平台对销售假冒伪劣、虚假(xūjiǎ)宣传、虚假发货等行为主动排查、及时发现并处置报告(bàogào)。对自然人网店保护消费者不力的,可根据平台规则,调查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。
统一退出(tuìchū)机制,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。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平台信息公示义务,要求关店必须提前30天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,给(gěi)消费者维权保留(bǎoliú)足够时间。细化自然人网店退出交易保障要求,明确平台应督促自然人网店在公示期内履行完发货、退换货、维修等(děng)义务,避免网店“人去楼空”后消费者维权无门(wúmén)。
统一数据报送标准,提升监管和维权效能。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记录保存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管理信息、向市场监管部门(jiānguǎnbùmén)报送数据,发挥数据在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和维权效率中的(de)作用。
问:如何平衡规范(guīfàn)管理与鼓励小微经营者发展之间的关系?
答(dá):坚持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(guǎnlǐ)并重。一方面,落实细化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,通过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运营检查(jiǎnchá)、网店展示、知识产权管理、合规管理、违规行为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,划出自然人网店经营“红线”和合规边界,引导自然人网店守法经营。
另一方面,从稳(wěn)主体、稳就业角度,创新提出信用正向激励、救济与援助等鼓励扶持内容(nèiróng)。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。对(duì)信用评价好的自然人(zìránrén)网店,给予营销活动支持等场景优先或者简化(jiǎnhuà)流程、减免(jiǎnmiǎn)技术服务费或佣金等激励措施,扶持优质网店。提供权利救济与援助。鼓励平台为自然人网店协助调解纠纷、因不可抗力原因履约困难时采取救济措施、进行专项补贴等。注重宽严并济。要求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违规行为先纠正(jiūzhèng),综合考虑违规情节情形等,梯次(tīcì)化采取提醒告诫、限期改正、公示警告、权限限制等处置措施,避免“小过重处”。
问:依据《规范》,自然人开店步骤(bùzhòu)和(hé)流程有什么变化?会不会增加合规成本?
答:《规范》按照“最小必要”原则,统一了各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入驻(rùzhù)的信息采集和审核标准,便利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。要注意的是(shì),自然人姓名与网店提现银行账户如不(bù)一致,将无法(wúfǎ)开办网店。该要求是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身份信息义务的细化,未增加守法经营者的合规成本。
问:《规范》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和自然人网店(wǎngdiàn)的经营负担?
答:《规范》遵循市场规律,尊重平台经济特点和(hé)经营(jīngyíng)主体(zhǔtǐ)自主经营权,聚焦自然人网店发展(fāzhǎn)和监管中的(de)关键问题,一方面增强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,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平台企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协议规则、管理举措,将之上升为(wèi)标准(biāozhǔn),推动提升平台合规治理水平。有利于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,提升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水平;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,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;有利于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。《规范》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,未增加强制性义务(yìwù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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